论法官司法人格的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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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怀瑜.论法官司法人格的养成[J].河南社会科学,2009,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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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怀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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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渭南师范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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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官高尚的司法人格具有促使法官努力上进,形成科学法治理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等多方面作用.因此,要重视对法官司法人格的研究与培养.法官司法人格具有个体性与司法道德的社会性相结合的特点,它由司法理性、司法情感、司法意志、司法信念、司法习惯和司法技能六个要素组成,培养法官司法人格要从个人机制和环境、集体机制和环境、社会机制和环境三个方面有目的、有计划、有目标地系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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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 司法人格 司法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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