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扭送制度之检讨——兼评新修《刑事诉讼法》第8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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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波.我国刑事诉讼扭送制度之检讨——兼评新修《刑事诉讼法》第82条[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1):97-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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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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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警察学院法学系,重庆,40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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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扭送是我国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传统制度,乃国家追诉犯罪之有益补充,其作用在于发动群众同犯罪作斗争.自1954年法律确立扭送制度以来,原则化的条文表达沿用至今,2012年新修《刑事诉讼法》第82条亦是如此.在西方国家,民众执行的无证逮捕与我国扭送相类似,但却有着更为完备的法律规制.通过中西比照,从扭送之法律性质、主体、对象、执行过程及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检讨,可以考量扭送立法与操作方面的缺失.只有逐渐弥补这些缺失,方能同当今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之目的契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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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强制措施 扭送 检讨 |
收稿时间: | 2012/6/20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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