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动向及隐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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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肖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动向及隐忧[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2):1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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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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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淅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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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法学会课题(项目编号:CSL2011D63);浙江省社科规划“之江青年课题”(项目编号:11ZHJQN061YB);浙江工商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重点课题(项目编号:QZ11-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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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一个较为明晰的总体思路,即确立型事诉讼法的现代化方向,推广司法改革的成果以及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相协调。虽然,2012年《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并增设了特别程序。但是,其在法律条文的表述上,刑事辩护环境的营造上,遏制刑讯逼供的程度上,特殊侦查程序的有效制约上和庭审方式的改革上,还留给了我们很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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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证据制度 辩护制度 侦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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