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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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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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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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刑诉新证据规则适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2J08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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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直接反映,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以及未成年人尽早复归社会。但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仍旧存在诸如适用的罪名类型过窄、刑罚条件苛刻、所附条件无针对性、被害人保护不够等缺陷。因此,有必要在具体操作层面从取消罪名类型的限制、适当放宽刑罚条件、完善所附条件、加强被害人保护等诸多方面来完善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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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 适用范围 刑事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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