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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教育制度之完善
作者姓名:史华松  卢宁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摘    要:对失足少年的矫正教育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庭教育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包括人生观和价值观矫正、危害行为认知教育、法律释明及心理矫正等内容。原有的法庭教育模式将法庭教育局限于判后教育,这不能实现法庭教育的应有成效,因此,本文提出通过法庭教育内容及教育流程的科学配置,实现全程法庭教育,方能实现良好的教育矫正效果。

关 键 词:社会管理创新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法庭教育制度  全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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