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县:切实加强敬老院服务人员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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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静波,周晓英.安徽灵璧县:切实加强敬老院服务人员管理工作[J].社会福利,2013(10):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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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静波 周晓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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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浦城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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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选优配强敬老院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管理服务人员与在院供养对象不低于1:10的比例,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选聘热爱社会福利事业、年富力强、廉洁奉公、懂经营、善管理的工作人员,同时对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管理能力弱的敬老院院长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选聘的工作人员业务精、素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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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理工作 服务人员 敬老院 灵璧县 安徽 社会福利事业 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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