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解释的人性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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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向峰,王连运.论宪法解释的人性基础[J].淮海文汇,2005(2):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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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向峰 王连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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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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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治国是我国既定的治国方略,法治首先表现为宪政。维护宪法的相对稳定性价值、绝对至上性地位进而树立宪法权威,是宪政制度设计的内在要求和逻辑结果。在宪法变迁过程中,现代立宪主义国家在作出是否修宪的决定时无不保持高度审慎和克制的态度,并以穷尽释宪可能性为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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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人性 理性 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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