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非商品酒的生产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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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宋时期实行酒类专卖制度,其目的在于由国家最大限度的垄断酒课征收.因而宋封建国家不仅干预商品酒的生产、销售和分配诸环节,而且对非商品酒的生产和使用也实行严格的管理.本文拟就宋代非商品酒的生产和管理作一初步探索,不妥之处,敬请指正.一 官府酿造的非商品酒官府酿造非商品酒又可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情况.中央主要是专指宫廷皇室祭祀、宴飨饮用的法酒和供御酒,这些酒是由法酒库和内酒坊生产的,南宋时期则称为内酒库和甲库.地方则是由州军府一级官府按规定酿造的公使酒.下面先说中央官府酿造的非商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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