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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权利本位论
引用本文:张一粟.环境法的权利本位论[J].东南学术,2007(3):129-135.
作者姓名:张一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基金
摘    要:法律本位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表明法律的终极价值关怀,而法学基本范畴的确定则是法律本位的前提.在采纳"权利-义务"与"权利-权力"二元范畴的基础上,通过考察法律本位的源流以及目前学界关于环境法本位研究现状,表明我国应以社会利益优位下的权利本位构建环境法的体系,并区分环境公法和环境私法中权利本位的不同内涵.

关 键 词:环境法本位  权利本位  社会优位  环境公法  环境私法
文章编号:1008-1569(2007)03-0129-07

On the Right-Oriented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Law
ZHANG Yisu.On the Right-Oriented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Law[J].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2007(3):129-135.
Authors:ZHANG Yisu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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