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08年(漉特丹规则》对限制“合同自由”的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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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作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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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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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大会最近通过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对现行海上货物运输制度有若干变革。新公约调整批量合同并对其实行较为充分的“合同自由”,这是对传统海上货物运输法严格限制合同自由的一个重大突破。此种突破是国际贸易新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提高商业效率以及增加法律的可预见性,符合意思自治的市场经济原则,能够满足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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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公约 批量合同 合同自由 国际贸易 意思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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