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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以苏州为例
引用本文:吴卫华.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以苏州为例[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作者姓名:吴卫华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215009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014SJB551)。
摘    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城乡一体化的关键。“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等做法既节约集约土地的利用,又能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做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要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一定要走集约节约型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坚持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整体创新,同时要采取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要坚持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

关 键 词:城乡一体化  土地权益  农业现代化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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