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以苏州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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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卫华.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以苏州为例[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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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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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科技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21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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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014SJB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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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城乡一体化的关键。“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等做法既节约集约土地的利用,又能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做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要将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一定要走集约节约型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坚持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整体创新,同时要采取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进,要坚持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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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乡一体化 土地权益 农业现代化 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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