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朝治理岭南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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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雄.略论唐朝治理岭南的政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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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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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秦汉统一西呕骆越及南越以来,经过六朝的民族迁徙和繁衍,岭南已是“土人与蛮僚杂居”(《旧唐书·卢钧传);)的区域。历朝中央政府虽一如秦汉,在岭南设置郡县,实则推行松弛的羁縻政策。到唐朝时,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的加强,对这个民族杂居的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治理。古代的岭南,指五岭以南的广大地区,包括今广东、广西及越南北部。秦开其地置南海、桂林、象郡。汉立九郡,后汉立七郡。六朝以来,岭南地区的各大姓酋帅,在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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