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投资条约的新近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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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丹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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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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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入21世纪,美国将双边投资条约和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规则逐步协调一致,并在NAFTA第11章投资争端仲裁实践的基础上,对投资规则进行了一定修正,防止投资争端仲裁机制造成对国家主权的过度侵蚀。近年来,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几乎都包含了投资争端仲裁条款,在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下,美式投资条约争端仲裁条款的新发展很值得我们研究,并应在时机成熟时加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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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双边投资条约 投资争端仲裁 国家主权 |
文章编号: | 1000-8691(2007)02-0082-05 |
修稿时间: | 2006-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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