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公司和公用企业的行政垄断主体地位探讨 |
| |
引用本文: | 林碧兰.行政性公司和公用企业的行政垄断主体地位探讨[J].经营管理者,2009(24):272-272. |
| |
作者姓名: | 林碧兰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行政性公司和公用企业实施的妨碍、限制竞争的行为,由于其双重属性导致行为性质认定的争议颇多。本文基于此,从行政性公司和公用企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所利用的权利(力)出发对二者是否能成为行政垄断主体进行探讨。
|
关 键 词: | 行政垄断主体 行政性公司 公用企业 市场力 行政力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