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判决书说理与法官释法权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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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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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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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者多从刑事诉讼法学的角度探讨刑事判决书说理性的不足,但从刑事实体法上看,其实质上内含着刑事法官解释权的运用问题。法官审理、裁判案件的过程既是适用法律的过程,更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做出详细解释的过程。结合案件事实明确法律文本的真意是法律解释的本旨,而刑事判决书对判决理由的陈述就是展示这一解释过程的载体。由于我国刑事法官一直不享有法律解释权,体现在刑事判决书方面即是对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理由的解释、论证不足,判决书说理性差。如果法官能够主动运用法律解释权,那将对于加强刑事判决书的说理性和提升法官素质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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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判决书 说理性 刑法解释 法官释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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