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个人所有制”与个人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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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鹤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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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湛江教育学院政治系!524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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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命题,无论是理解为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的重建还是理解为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的重建,都是很难令人信服的。对于前者,仅从马克思“重建”命题前后的行文就可以知道那是错误的;对于后者,虽然有恩格斯的权威解释,但我们知道,生活资料的归属关系最终是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归属关系。“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①“雇用工人靠自己的劳动所占有的东西,只够勉强维持他的生命的再生产。我们决不打算消灭这种供直接生命再生产用的劳动产品的个人占有,……我们要消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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