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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与内地收养立法初探
作者姓名:王歌雅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国两制”的方略,使香港与内地的收养制度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各具特色、各施其责。探寻两地的收养立法,既有利于两地收养制度的沟通与借鉴,又有助于日渐频繁的两地收养关系的协调与规范。一、立法渊源香港和内地具有现代理念的收养立法,均诞生于本世纪。早在SO年代,香港便着手进行收养立法。1956年Ic月颁发了《领养条例》(简称《条例》),共计25条。在1973年以前,香港的收养行为采双轨制,即华人收养子女,适用中国的传统习俗,订立书面契约或过继文书,上述契约或文书须报香港有关官署注册;英人收养子女,须依据《条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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