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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越位却不可以缺位
引用本文:黄国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越位却不可以缺位[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3(6):61.
作者姓名:黄国胜
摘    要: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行,其中一些规定备受瞩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2013年6月14日《中国青年报》)事实上,根据相关报道,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 9.7%,接近一半,我国农村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也达到3 8.3%,上升速度比城市更快。

关 键 词:农村老年人  老年人权益  保障法  家庭成员  空巢家庭  立法  城市化进程  关心  养老机构  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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