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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假字
引用本文:赵克勤.关于通假字[J].学术论坛,1981(3).
作者姓名:赵克勤
摘    要:关于“假借”,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下的定义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这说的只是一种情况,即本来没有正字,一开始就借用某一个字。如本义为燃烧的“然”,假借为代词。《论语·宪问》:“古之人皆然。”本义是竹器的“匪”,假借为否定词。《诗经·卫风·木瓜》:“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关于这类“本无其字”的假借,我不打算多谈。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这种假借的特点是:本来就有一个正字(或叫本字),书写时却借用另一个与之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下面提到的通假字,指的只是这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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