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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属性
作者单位:;1.中国政法大学;2.广西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公共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属性问题,对于当前我国的公共财产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行政主体享有"公法所有权"的观点不仅违背了最基本的物权原则,而且这种"所有权导出行政权"的怪异思路还导致了公众对行政主体挥霍公共财产无能为力的局面。"公法所有权"理论不可盲目移植。公共财产所有权应当由"权力属性"向"权利属性"回归,行政主体虽然不宜作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人,但依旧可以行使公共财产的"合目的性处分权",实现公共财产的公共利益追求。

关 键 词:公共财产  所有权  公产所有权  公产法治化  合目的性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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