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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到单对外提示不符点应注意的问题
引用本文:吴岚.进口到单对外提示不符点应注意的问题[J].湖南社会科学,2001(3):122-123.
作者姓名:吴岚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经济师
摘    要:在信用证业务中有关各方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见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即UPC500第4条),即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因此,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单据后,一定要独立地仔细审核,以确定单据表面是否和信用证相符,是否接受单据。开证行若发现单据表面与信用证不符或单据之间不符,即单据存在不符点,可以对外提出拒绝接受单据,并列明开证行凭以拒受单据的不符点。 对外提示不符点,表面上看来,似乎很简单,只要开证行审单后发现不符点,即可对外提出。其实不…

关 键 词:单据  开证行  进口信用证  定单  信用证业务  议付行  国际商会  对外  并列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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