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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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小素.赡养义务质疑[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4):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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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小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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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防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湖南长沙41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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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且这种义务几乎是无条件的。无论父母是否履行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只有在有遗弃或虐待子女的犯罪时,才不能享受赡养的权利。这与我国既尊老又爱幼的家庭美德不相符合,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不符合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相互性原则,应该借鉴国外的做法,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在父母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成年子女有权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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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赡养义务 赡养权利 尊老爱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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