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文本意义边界的存在决定了任何文本阐释均具一定限度,该限度虽不可明晰定义但却实存于文本阐释之中并可理性预期。文学阐释的开放性同样须顾及作品可预期的意义边界,以其阐释限度的自觉来确保阐释活动的合法性。当代文学批评问题的一个突出的阐释学征象在于:对作品的多元价值判断往往覆盖了文学阐释应有的理性底色,在阐释的不断翻新中,作品意义变得无际无涯,泛化的阐释最终导致对文本意义的疏离。鉴于此,文学批评须重提阐释对自身的理性要求,通过建立一种具有话语规约性质的公共阐释增强意义阐释的有效性,由此彰显其批评活动应有的内在尺度与话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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