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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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万县市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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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这一规定宣告在我国允许经济性裁员,毫无疑义是一个重大的改革。近年来,我们力求破除固定工制度,实行了过失性辞退职工和非过失性辞退职工制度。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属于过失性辞退;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职工,辞退不能胜任工作且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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