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概念的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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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千帆.法治概念的不足[J].学习与探索,2006(6):8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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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千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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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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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就是依法之治。法治本身未必意味着民主,也不能代替以人为本。这些都是法治这个形式概念之外的实体目标,法治的实现并不表明这些良好的社会目标都能自动实现。从对法治的形式定义进行分析可知,法治概念存在不足。虽然法治和民主是天然的盟友,但是法治概念本身并不涵盖自由或民主,因而在关注法治的同时,不能忽视某些法治以外的重要制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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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民主 宪政 |
文章编号: | 1002-462X(2006)06-0089-04 |
修稿时间: | 2006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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