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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排员工异地上班是否属劳动合同变更
引用本文:陈伟忠.临时安排员工异地上班是否属劳动合同变更[J].中国劳动,2009(9).
作者姓名:陈伟忠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摘    要:案情简介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某光电公司,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产任务不足,员工经常停工放假。2009年4月15日,公司决定选派100名员工到集团总公司下属常熟公司支援生产,时间预计2个月,公司派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路途往返2小时,计入上班时间。一些员工不愿去常熟上班,公司与员工集体协商每天补贴15元,员工仍不愿去,公司经多方协商,部分员工还是不服从公司的安排,一直未到常熟公司上班。4月27日,公司以旷工违纪为由解除了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关 键 词:常熟  金融危机  上班时间  员工  苏州市  高新区  江苏省  合同履行  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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