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基本语法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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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特图克.蒙古语基本语法范畴[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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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特图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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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0引言本世纪50年代末以前,在蒙古语描写语法中通用的基本(最高)语法范畴主要有语言单位及其类别(单位包括语音、词及其后缀、句子等)。有时也出现bairulal(相当于结构),tonalca(体系或系统)等术语,但没有像现在这样使用得普遍。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来,在蒙古语言单位中不仅曾加了音位、词素、词组这样新成员,而且已经普遍使用了结构、系统等重要范畴,并把语言看作多层次结构系统了。这表明蒙古语言学理论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同时也不难看出在语法范畴方面仍然存在着需要澄清的一些理论问题。语法描写不等于语法理论,理论是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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