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学校侵权赔偿应当坚持的几个原则
引用本文:方益权.学校侵权赔偿应当坚持的几个原则[J].兰州学刊,2004(5):176-178.
作者姓名:方益权
作者单位:温州师范学院,法政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摘    要:高发的学生伤害事故是倍受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因学校侵权所致之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 ,由于在学校应如何赔偿等问题上纠缠不清 ,学校与受害人之间经常陷于缠讼 ,严重损害了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冲击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笔者认为 ,对于学生伤害事故 ,在学校责任被确定的情况下 ,为平衡社会利益等考虑 ,学校赔偿应当实现合理性 ;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为防止学校难堪重负等 ,则应依法坚持从严把握的原则 ;为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等考虑 ,学校赔偿应实现及时性。笔者强烈呼吁建立学校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设立学生伤害事故专项资金。

关 键 词:学校侵权  赔偿  权益保护  均衡
文章编号:1005-3492(2004)05-0176-03
修稿时间:2004年6月1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