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反就业歧视法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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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亚东.中美反就业歧视法之比较[J].重庆社会科学,2006(5):91-9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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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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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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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反对就业歧视立法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而我国则存在很多不足,有必要完善。要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就业歧视的内涵和外延。要确立就业歧视的判断规则,分清哪些行为是对就业权的合法限制,哪些行为构成就业歧视;要规定就业歧视的类型,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对含有就业权限制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立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途径,以增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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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就业歧视 美国 中国 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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