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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解放思想的条件
引用本文:欧阳海燕.论解放思想的条件[J].探求,1995(4).
作者姓名:欧阳海燕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中山市委党校
摘    要:解放思想作为共产党人的致胜法宝,今天更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武器。解放思想从概念上来看,其特定的规定性是:第一,解放思想特指主体的解放,即作为实践和认识主体的人的主观世界的变革;第二,解放思想的特点在于破旧立新。“破”则破历史遗留之旧,如落后的传统观念、习惯势力;破主观设定之旧,如教条主义、主观主义、本本主义;破一切与现实脱节,背离、束缚自己手脚的旧的思想禁锢。“立”则立足于新形势;立新思想、立新观念、力求解决新问题。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根本要求和直接目的,因此,一方面,解放思想是一种理性活动。它需要用辩证的、唯物的眼光对客观实际进行动态的观察,寻求的是主体和客体、理论和实践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解放思想又是一种科学活动。它要求人们善于从实际出发,努力开拓进取,从而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以上的分析告诉我们,解放思想作为一种主体的解放活动,从来都不是自发的、被动的。相反,它是一种自觉、积极的行动,而这一行动,离开了一定条件又是难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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