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划界之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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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卫平,谷小科.科学划界之思[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5):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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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卫平 谷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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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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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划界被认为是认识论的中心问题。许多科学哲学家从自身的角度提出了科学划界的标准,关于科学划界的标准争论不休。科学划界的标准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即逻辑主义绝对标准—历史主义相对标准—消解科学划界—多元标准划界四个阶段。科学划界包括划界主体、划界单元、划界标准三个要素。“真”、“善”、“美”虽是科学的特征,但用它们来概括科学的本质,把科学等同于“真”、“善”、“美”,是不确切的。由于科学本质固有的矛盾性,导致科学的划界标准难以确定,但是科学划界仍然是必要和可行的。科学划界的标准应该是动态发展的、多元的。必须区分科学与伪科学,正确区分和对待科学与非科学。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同时又是一种过程和实践,一种社会建制,一种人与自然打交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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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学划界 划界标准 科学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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