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在北京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标志着西藏人民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为西藏人民争取平等的人身权利带来了希望。1959年的民主改革,使西藏顺利地实现了由封建农奴制转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跨越,同时也彻底废除了旧西藏的一切法典,百万农奴翻身当家做了主人。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使西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西藏地方立法开始了新的发展时期。60来,西藏地方立法取得了非常辉煌的伟大成就;展望未来,针对西藏地方立法的不足我们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西藏地方立法更加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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