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争法立法模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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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鹏飞,李军.关于竞争法立法模式的思考[J].理论界,2003(4):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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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鹏飞 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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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法专业2001级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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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动是竞争法规制的主要内容。但是两者在性质上存在较大差异。在立法时应制定统一的竞争法同时规制主两种行为,还是分别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理论界存在争论。笔者认为:鉴于我国社会的实际情况,采用分立式立法模式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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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争法 立法模式 分立式 统一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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