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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劳动雇佣能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吗? ——基于我国税制变更的经验证据
作者姓名:薛玉莲  谢香兵  池亚楠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河南 郑州,45004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河南 郑州,45004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院,河南 郑州,45004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公司税收负担的内生决定与经济效应:基于治理机制视角的研究",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软科学重点研究课题
摘    要:企业的逐利本性使得企业有动机利用政府的就业激励政策增加税收优惠,减少税收负担.文章以2006—2015年间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了企业超额劳动雇佣与其税收负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公司劳动雇佣与公司实际所得税税率显著负相关;相比国有控股公司,民营控股公司的超额劳动雇佣与税收负担间的负相关关系显著更低,但在地方控股公司和中央控股公司间并没有发现两者存在显著差异;2008年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后,企业利用劳动雇佣获得税收优惠的空间减少,企业超额劳动雇佣与实际税率的负相关关系降低.文章研究厘清了公司超额劳动雇佣与实际税收负担之间关系的内在逻辑,验证了税制变更和最终控制人性质差异对劳动雇佣与税收负担间关系的影响,说明政府目标和制度变更会影响公司行为的选择,进而影响公司的税收负担.

关 键 词:就业激励  税收优惠  税收负担  劳动雇佣  税制变更  最终控制人性质
收稿时间:20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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