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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城市的家庭和家庭结构
引用本文:潘允康,潘乃谷.试论我国城市的家庭和家庭结构[J].天津社会科学,1982(3).
作者姓名:潘允康  潘乃谷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研究人员 (潘允康),中国杜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研究人员(潘乃谷)
摘    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是社会的细胞。人自呱呱落地,就在一定的家庭中生活、成长,一般到达一定的年龄和配偶结婚,才组织自己的新家庭。家庭曾经作为人们蕃衍后代、劳动生产、消费、教育、学习、感情交往等的基本单位,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居重要地位。我国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家庭正在发生种种变化。但是,家庭仍没有失去其社会基本组织的地位,家庭问题在我国仍然十分重要。正如中央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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