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野生动物的立法保护 |
| |
引用本文: | 张灵.我国刑法对野生动物的立法保护[J].决策与信息,2013(6). |
| |
作者姓名: | 张灵 |
| |
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 |
摘 要: | 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的任何进化历程都离不开它们。由于我国刑法没有对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人做出相关的刑罚决定,导致很多食用野味之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由此,不管是从行政处罚还是刑罚方面的规定来看,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存在着诸多空白,给个别人以可乘之机。
|
关 键 词: | 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 立法现状 《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