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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以杭州飙车案为视角
引用本文:冯栋,王洁堃.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定——以杭州飙车案为视角[J].决策与信息,2009(5):10-11.
作者姓名:冯栋  王洁堃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    要:沸沸扬扬的胡斌飙车致人死亡案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当事人胡斌的飙车行为究竟是以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依旧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本文试图从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的角度入手,剖析本次飙车案争议的重点,为罪名的界定给出合理的解释。

关 键 词:交通肇事  公共安全  间接故意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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