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辞职、问责制与治道变革 |
| |
引用本文: | 毛寿龙. 引咎辞职、问责制与治道变革[J]. 浙江学刊, 2005, 0(1): 45-49 |
| |
作者姓名: | 毛寿龙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
| |
摘 要: | 2004年中国政府的重大举措之一就是推行引咎辞职,实行政府官员问责制.本文分析了引咎辞职以及问责制对于责任政府建设的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本文的核心观点是,中国政府的这些举措基本上还停留于行政性操作的范畴,要进一步推进责任政府,必须在技术上完善引咎辞职以及相关的责任制度安排,并在制度上重视从行政性问责走向程序性问责.在此基础上论文还进一步分析了引咎辞职和问责制对于推进中国政府治道变革的意义,认为引咎辞职和问责制有利于提升中国政府治道变革的有效需求,从而有可能促进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但这两个制度的有效推行,也需要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这两者是行动改变条件,条件提升行动的关系.
|
关 键 词: | 引咎辞职 问责制 治道变革 |
Resigning with Selfblaming, Officer Concerned Be Responsible for All His Doings,and Reform of Administrative Way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