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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在构建藏族聚居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例
引用本文:马玉堂,郭艳.藏传佛教在构建藏族聚居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以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例[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0,31(4):35-38.
作者姓名:马玉堂  郭艳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基金项目:笔者主持的国家民委社科基金项目《甘肃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宗教因素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宗教的伦理道德对社会和谐稳定所起的作用非常显著。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进一步发扬藏传佛教教义中倡导的爱国爱教、生态伦理等积极因素,对于促进甘南藏族自治州地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具有辐射和示范作用。

关 键 词:藏传佛教  和谐社会  积极因素

The Function of Tibetan Buddhism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Take Gannan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for Exampl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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