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区际司法协助的模式及其特点——兼析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司法协助的有关《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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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立坤.论我国区际司法协助的模式及其特点——兼析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司法协助的有关《安排》[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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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立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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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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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确定了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区开展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但对如何开展司法协助 ,在什么层面上开展协助 ,以及如何依据双方都参加的国际条约开展司法协助 ,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有不同意见 ,致使两地司法协助一直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本文在分析《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安排》的基础上 ,论述了两地司法协助模式及其特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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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香港 区际司法协助 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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