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律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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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菲.香港的律师制度[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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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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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2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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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香港律师的种类香港律师的分类是英国式的,律师被分为事务律师和大律师两种。事务律师直接与客户接触,主要为客户办理物业转让、草拟合同、融资投资、财务税务等非诉讼业务并提出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在初级法庭代表客户出庭。而大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客户出庭,但大律师不直接与客户接触,客户必须先经事务律师介绍才可以与大律师接触,也即事务律师的另一项工作就是为客户委托大律师。此外,大律师还在复杂的证据或法律事实问题上为事务律师提供意见。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只是分工不同,并无地位高低之分。前者主要从事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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