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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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大英
,刘瀚.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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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大英 刘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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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华国锋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措施,并且强调指出:“为了巩固我国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全体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巩固我国安定团结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她设的政治基础,充分发扬全体人民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且努力保证我国在政治制度上再不存在林彪、‘四人帮’一类阴谋家可以利用来进行反革命复辟的严重漏洞,迫切要求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这是我们建国三十年来无产阶级专政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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