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清黔湘苗区屯政之比较
作者姓名:潘洪钢
摘    要:屯田制度。早在西汉时就已有之,此后历代延续,到明代有军屯(卫所屯田)、民屯、商屯之分,管理亦趋严密,屯田制度更渐完备。屯田制作为一种国有土地或国家干予权很大的土地制度,在清代,因地主经济充分发展,其在内地已无大规模存在之可能,统治者亦不能不将其加以变通。“以故屯地升为官庄,屯军改为运军,而无运卫所悉行裁革,内地屯田迴非旧制。”但在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屯田却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