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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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生浩.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初探[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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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生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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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并不断产生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集体、公民以及“三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必须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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