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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道官行政处分提出权的历史解读
引用本文:许颖.清代科道官行政处分提出权的历史解读[J].社科纵横,2010,25(11):112-113,125.
作者姓名:许颖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政法部,河北石家庄050061
摘    要:清代是大一统的君主官僚制政权,其行政处分的提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清代执行监察职能的主体,科道官通过朝廷赋予的监察职能提出对文武官员的行政处分,文武官员的违法、违纪、失职等各种不法行为均在其弹劾之列。但在君主专制政权下,科道官群体中能够正常发挥整肃吏治的效用者并不多见,逢迎谄媚、植党营私、摭拾细故、挟私报复、袒庇私人等现象的存在限制了科道官监察职能的发挥。

关 键 词:科道官  行政处分  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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