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 引言为从银行和企业两个方面消化和化解大批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 ,中央政府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计划内债转股和不良债权处置。部分国有企业获准将银行债务转换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 ;另外一些企业则在政策指导和规范下 ,将银行债权转移到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对这些不良资产和债权进行处置。为有效化解风险 ,国务院授予了资产管理公司十分广泛的业务范围和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手段。经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计划内债转股的运作 ,大大减轻了企业还本付息的现金流出和法律责任负担 ,企业债务比例普遍下降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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