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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基本法的发展脉络——从“人类环境会议”到“环境与发展会议”
作者姓名:李挚萍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重大项目“环境基本法比较研究”(2007JJD810161);中山大学重大项目培育和新兴、交叉学科资助计划资助项目“生态利益法律保护的理念和制度构建”
摘    要: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启动了全球环境保护事业的新纪元,其重要影响之一是推动了世界各国环境基本法的产生和发展。回顾历史,各国环境基本法的发展出现了两次高峰期,一次在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之后,一次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之后。这两次会议之所以能起到如此大的作用,是因为它们汇集了人类对于环境保护思想的大智慧,提出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环境保护新思想和新策略。历史进程表明环境基本法的产生和发展需要重大理论支撑,环境问题的全球性和公共性,要求使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合作。国际环境法对国内环境法具有深刻的影响,尽管中国环境基本法落后于世界,但是从环境基本法发展的规律来看,中国环境基本法实现飞跃的时机还在,关键是我们自己要把握好机会。

关 键 词:环境基本法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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