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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与改造:中国历史上与现实中的民间宗教问题
引用本文:濮文起.解释与改造:中国历史上与现实中的民间宗教问题[J].天津社会科学,2004(6):141-144.
作者姓名:濮文起
摘    要:一 按照文化人类学家的说法,可以将人类文化分为上位层次文化和下位层次文化.依此类推,作为人类文化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也可以分为上位层次宗教和下位层次宗教.在中国封建社会,儒、释、道三教可以说是上位层次宗教,它们反映和代表的是官僚士大夫的信仰追求和理想境界,是封建专制统治者大力提倡和极力保护的宗教;与儒、释、道三教既有渊源关系又有重要区别的民间宗教,可以说是下位层次宗教,它反映和代表的是下层民众的信仰追求和理想境界,是被历代封建专制统治者严厉禁止和坚决镇压的宗教.如果从宗教学意义上说,民间宗教也可以说是与儒、释、道三教并列的中国第四大宗教;从发生学意义上说,民间宗教又是位列儒教之后的中国第二大宗教,这是因为民间宗教早于佛教在中国流行,又先于道教或可说是道教的母体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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