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分居期间偶尔同居 应否认定分居过程中断
摘    要:<正>编辑同志: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多。我丈夫是一名机关干部,分居后他一直住在他的办公室里。分居期间的一天晚上,他因为要取换季衣服回来了一趟,住了一宿并和我过了性生活,他对此也予以承认。现在他以与我已分居两年多,以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不想离,想拖住他。依他也认可的他曾回来居住一个晚上的事实,可否认定分居过程中断,使分居两年的时间从他回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晓丽

关 键 词:离婚诉讼  夫妻感情  同居生活  婚姻关系  调解无效  十二条  生理的需要  现实生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