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和声的历史轨迹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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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鹤鸣.功能和声的历史轨迹及其启示[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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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鹤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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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国著名音乐理论家、作曲家拉莫于1722年发表的《和声基本原理》,奠定了大、小调功能和声的基石。此前,以音程理论为基础的调式和声和以和弦理论为基础的具有复调意义的调式和声,可统称为“松散的中古调式和声”。 功能和声理论思维的产生,与艾奥尼亚和伊奥利亚两个新调式的引入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这两个新调式的引入最早见于瑞士籍音乐理论家罗列士1547年成书的《十二调式论》。这两个新调式,集中(代表)了中古调式色彩对比的两极,受到当时作曲家们的喜爱,逐渐取代了其它中古调式而居主导地位,并演化为后来的大、小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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